2015年12月25日和12月31日,我市三水区、禅城区陆续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为及时、准确掌握不动产登记用章和发证等情况,2016年3月10日,我局会同市住建管理局到禅城区、三水区进行不动产登记用章、发证等情况调研。
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后各类公章的使用情况、存在问题,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使用和保管情况,以及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情况等。调研组听取了禅城区和三水区的工作汇报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保证公章、权属证书使用有记录、有交接、有专管,二是未使用的旧版权属证书专门建库存放做好登记,已作废权属证书做好统计和销毁,三要严格按《广东省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指引》的要求做好登记资料移交和登记资料的整合工作,四是对市住建管理局发放的房屋登记业务用章进行整理并于3月底上交,要延期使用的须在3月21日之前专题报告。
结合此次调研的情况,我局将会同市住建管理局进一步梳理、研究不动产登记用章、发证存在的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及时给予各区指导和协助,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